美国EB-5投资移民

美国EB-5投资移民
 
所属国家:美国
移民类型:投资移民
居住要求:无居住要求办理周期4个月办理,排期15年,17年拿绿卡
身份卡:类别绿卡办理费用90万美金投资(可返还)
咨询服务费:5万人民币
 
项目介绍
 
“EB-5” (Employment Based Fifth Preference)是美国基于就业的移民类别第五类,是美国移民法中针对海外投资移民者所设立的移民签证类别,旨在吸引海外投资移民者来美国投资及创造就业机会。
 
此类签证从1991 年起实行,根据此方案,外国移民申请人在美投资创设有利于美国经济的商业性企业,并创造10个全职的美国工人就业机会,即可获发二年期的条件式移民签证。二年期条件绿卡期满前90天,若移民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仍存在,可申请"条件移除",而成为永久居民。
 
1993 年美国政府在 EB-5 移民法规中特别增设了一种“区域中心”移民方案 (Regional Center Pilot Program), 将移民申请条件中对“须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”的规定放宽为“直接或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”。
 
美国EB-5项目的投资者需要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:
 
①在美国任何地方投资180万美元并至少雇请10位雇员;
 
②在国家认可的低就业地区投资90万美元并至少雇请10位雇员;
 
③在经政府批准的特定区域投资90万美元,即可通过投资形成一个经济主体(根据美国相关政策,EB-5项目把这样的经济主体称为"区域中心"),经济主体既可以是私营主体也可以是公共事业单位。通过这个项目,投入经济主体所积累的资金,将被引入特定的美国地区。
 
目前办理,临时绿卡阶段需要5年以上,整体排期在8~10年左右。美国目前EB-5投资移民有1000个以上的项目在售,拿绿卡及回款成功率在70%左右,优质项目只占20%左右。目前美国政府每年授予EB-5签证的名额有10000个。
 
2019年11月21日投资额涨价
 
投资额涨为$90万美金(TEA地区)和$180万美金(非TEA地区);
 
更改TEA的认定标准与程序;
 
I-526申请人在某些条件下可以保留优先日;
 
明确移民局关于去除条件绿卡(I-829阶段)的行政审批程序等。
 
新规定预定在2019年11月21日正式生效,生效前提交的申请不受新规影响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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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优势
 
一人申请,全家都可以移民
投资人及其配偶和未满 21 岁的未婚子女均可同时移民
家人均可在美国生活,工作或入学。
对申请人本人的资格条件要求很宽松
投资人无须任何商业背景,年龄,教育程度及语言能力的限制
只需证明其投资资金来源为本人合法所得。
 
申请条件
 
投资本金90万美元,投资期限五年
投资人必须年满21岁,其配偶及未满21岁之未婚子女均可同时申请移民
投资人不必有商业背景、年龄、教育程度及语言能力的条件限制
投资人必须拥有90万美金的资金合法性证明(即劳动所得、不动产、证券、赠与、继承均可, 但须出于合法途径)
 
申请流程
 
1评估及签约;
2选择区域中心项目并完成投资;
3整理审核资料,向美国移民局递交I-526条件绿卡申请;
4I-526申请获批,转国家签证中心NVC阶段;
5排期等待广领馆体检通知和面试邀请;
6面试通过后,获批移民签证;
7入境登陆美国,换取2年有条件绿卡;
82年期条件绿卡期满前3个月,递交I-829申请解除条件,获得永久绿卡;
9返还投资款,投资移民流程结束;